轻音钢琴
隐私政策
生效日期:2023年05月25日
更新日期:2024年01月11日
导言
本《隐私政策》(以下简称为“政策”)仅适用于轻音钢琴移动应用程序(以下简称为“应用”)。应用的开发者是Umito公司。Umito公司已授权北京臻创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我们”)在中国大陆为其代理此应用的一切分发和运营业务。
运营主体信息
主体名称: 北京臻创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半壁店村惠河南街1089号1层K1130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新国贸饭店3层东翼
网络安全负责人
联系电话: 400-670-7728
服务时间: 北京时间工作日早10:00至晚18:00
注意事项
请您在使用/继续使用应用前仔细阅读、充分理解本政策的完整版全文,并在同意全部内容后使用/继续使用。除非另有说明,不同意政策或其更新(我们将及时通知您此类更新)可能会影响您正常使用或继续正常使用应用。
您同意本政策表示您已经了解并同意在相关场景下,为实现功能运行,我们将对您的相关个人信息进行处理。但这并不代表只要您开始使用我们的应用,我们将处理本政策中涉及的全部个人信息。仅当您使用特定功能时,我们才会根据“最小必要”原则,为实现向您提供服务的目的,处理您的相关个人信息。
除本指引外,在特定场景下,我们将以及时告知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更新本指引、重新签署文件、页面提示、弹窗、站内信、邮件、网站公告或其他便于您获知的方式)另行向您详细说明对应信息的处理目的、方式、范围等规则,并在征得您的授权同意后处理。
目录
- 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
- 应用接入第三方SDK目录
- 应用需要使用的手机权限
- 信息的存储及转移
- 信息共享
- 您的权利
- 政策变更
- 年龄限制
- 法律管辖及国际仲裁
- 注销及联络渠道
1. 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
我们会遵循合法、正当、最小必要、公开透明的原则,收集和使用您在使用我们的应用过程中主动提供或因使用我们的产品和/或服务而产生的个人信息。为了让您正常使用应用服务,我们可能会按照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收集您的个人信息,在收集您的个人信息后,我们会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保护您的信息安全。为了方便您快速了解我们收集您的个人信息的情况,我们准备了本清单。我们努力为您的个人信息安全提供保障,以防止个人信息的泄露、篡改、丢失、不当使用、未经授权的访问和披露等。
我们会收集您在使用服务时主动提供的,以及通过自动化手段收集您在使用功能或接受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下述信息为帮您快速了解我们关于您的个人信息收集、使用的主要情况,我们以清单的方式进行了说明:
信息种类: | 系统信息 |
功能场景: | 提供有关应用程序使用和性能的匿名汇总统计数据 |
是否可拒绝提供: | 否 |
拒绝提供后的影响: | 无法使用该应用 |
2. 应用接入第三方SDK目录
为保障应用的稳定运行或实现相关功能,我们可能会接入由第三方提供的软件开发包(SDK)实现前述目的。我们会对合作方获取个人信息的SDK进行严格的安全监测,以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安全。
我们对接入的相关第三方SDK在以下目录中列明。请注意,第三方SDK可能由于版本升级、策略调整等原因导致其个人信息处理类型发生变化,请以其公示的官方说明为准。
SDK名称: | Sentry Self Hosted |
使用目的: | 异常上报 |
收集个人信息类型: | 崩溃前应用程序的设备状态信息和最后一次活动 |
隐私政策链接: | https://develop.sentry.dev/self-hosted/ |
SDK名称: | 穿山甲 SDK |
使用目的: | 使用穿山甲广告服务 |
收集个人信息类型: | 设备品牌、型号、软件系统版本、分辨率、网络信号强度、IP地址、设备语言、传感器信息等基础信息AndroidID设备标识符(如IMEI、OAID、IMSI、MAC地址、ICCID、GAID(仅GMS服务)、MEID、设备序列号build_serial,具体字段因软硬件版本不同而存在差异)位置信息:您可以基于广告投放效果优化的目的需要选择是否向穿山甲提供如下信息:位置信息性能数据:如崩溃数据、性能数据其他信息:运营商信息、设备时区获取权限:读取手机设备标识等信息、允许应用程序访问有关Wi-Fi 网络的信息、允许应用程序写入外部存储、允许应用程序读取外部存储、获取应用软件安装列表、获取传感器传感器信息:加速度传感器、陀螺仪传感器、线性加速度传感器、磁场传感器、旋转矢量传感器WiFi路由器MAC地址(BSSID)、无线网名称(SSID) |
隐私政策链接: | https://www.csjplatform.com/privacy?from=ad.oceanengine.com |
3. 应用需要使用的手机权限
为保障应用产品功能实现与安全稳定运行目的,我们可能会申请或使用操作系统的相关权限;为了更好地保障您的知情权,我们通过下列列表将产品可能申请、使用的相关操作系统权限进行说明,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相关权限进行管理和设置。伴随着产品的升级,申请、使用操作系统权限的情况可能会发生变动,我们将及时根据这些变动调整本说明,以确保您及时获悉权限申请与使用的情况。
应用在后台或退出状态时,为了及时推送验证消息通知,我们可能需要使用自启动广播功能以监听系统广播。如果您想关掉自启动功能,可能会导致您无法正常收到通知。您可以在设置-应用-自启动管理中关闭自启动功能。
权限种类: | 外部存储 |
应用内权限功能: | 用户可以保存录音和导出录音 |
是否可拒绝授权: | 是 |
拒绝授权后的影响: | 用户无法录制到 MID 或导出到 MP3/AAC/WAV |
4. 信息的储存及转移
存储地点
我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存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目前我们暂时不存在向境外传输您的个人数据及信息的场景。
存储期限
我们将在实现您的个人信息处理目的所必要的最短时间内保存您的个人信息,但您行使删除权、注销账号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例如:《电子商务法》规定: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保存时间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三年)。超出上述存储期限后,我们会对您的个人信息进行删除或匿名化处理。
当我们的产品或服务停止运营时,我们将以通知、公告等形式通知您,并在合理期限内删除您的个人信息或进行匿名化处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 信息共享
个人信息委托处理
平台的部分功能可能由外部服务商提供,例如,我们可能会聘请专业数据处理服务机构来为我们的平台提供数据分析方面的技术支持。
对我们委托处理个人信息的公司、组织和个人,我们会与其签署协议,约定委托处理的目的、期限、处理方式、个人信息的种类、保护措施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并对受托人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进行监督。
与我们公司外第三方分享
为向您提供完善的产品和服务,在某些情形下,我们需要与我们公司外的第三方公司、组织或个人共享您的个人信息。我们仅会出于合法、正当、最小必要且本政策所明确的目的与第三方分享您的个人信息,并且只会分享必要的个人信息。如果第三方改变或超越您原同意范围处理您的个人信息,我们会要求第三方再次征得您的同意。
对我们与之共享个人信息的公司、组织和个人,我们会要求其严格遵守我们关于数据隐私保护的措施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数据保护协议、承诺书及相关数据处理政策进行个人信息的处理,避免识别出个人身份,保障隐私安全。
如因业务需求,我们需要向海外进行个人数据传输,我们将向您告知境外接收方的名称或者姓名、联系方式、处理目的、处理方式、个人信息的种类以及您向境外接收方行使个人信息主体权利的方式和程序等事项,取得您的单独同意。我们将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境外接收方处理个人信息的活动达到中国法律规定的(或者《中国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及任何相关的中国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个人信息保护标准。
6. 您的权利
删除个人信息
在以下情形中,您可以通过本政策第10节提供的方式联系我们,请求我们删除您的个人信息:
- 如果我们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
- 如果我们收集、使用您的个人信息,却未征得您的同意;
- 如果您同意我们收集、使用您的个人信息后又撤回同意;
- 如果我们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了与您的约定;
- 如果您不再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或您注销了账号;
- 如果我们不再为您提供产品或服务;
- 如果您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已实现、无法实现或者为实现处理目的不再必要;
- 如果您个人信息的保存期限已经届满。
7. 政策变更
我们可能会适时对本政策进行修订。当本政策的条款发生变更时,我们会在版本更新时向您提示变更后的隐私保护指引,并向您说明生效日期。当政策发生重大变更时,我们还会提供更为显著的通知,将变更部分告知您。
上述“重大变更”包括:
- 个人信息处理者的名称或者姓名和联系方式;
- 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处理的个人信息种类、保存期限;
- 个人行使本法规定权利的方式和程序;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告知的其他事项。
请您仔细阅读变更后的隐私保护指引内容,您继续使用应用表示您同意我们按照更新后的政策处理您的个人信息。如果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和处理的个人信息种类发生变更的,我们将重新取得您的同意。
8. 年龄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您必须年满14周岁才能使用此应用。
9.法律管辖及国际仲裁
如管辖权有冲突,本政策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工信部信管函〔2023〕26号》、《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及任何相关的中国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及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为准。
因本政策引起的或与本政策有关的任何争议,均优先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国际仲裁优先提请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若有必要,经双方协商并一致同意后,还可提请英格兰/威尔士地区国际仲裁机构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10. 联络渠道
如果您对政策或个人信息保护相关事宜有任何疑问或投诉、建议时,您可以将您的问询或请求发送至support_cn@umito.nl,我们将在15个工作日内处理您的请求。
您也可以通过热线400-670-7728联系我们,我们的工作时间为中国工作日早上10点至晚上6点。